龍七公:袋一世還是等一世?

政制改革是今屆特區政府一個重要的歷史任務,亦是香港邁向民主發展的重大時刻。經過一年多諮詢工作,港府上周三公布了二○一七年有關行政長官普選辦法公眾諮詢報告,全港五百萬名選民能否於一七年用一人一票來普選特首,最終決定權在立法會議員手中。

香港政制步步前行

坊間有言論表示,必須反對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因為這是一個「假普選」方案,而且港人不能奢望日後可以優化方案而要「袋一世」。其實這番言論只顯示出說者的蓄意無知,以及他們愚弄大眾的不良意念。政改方案有可能不用「袋一世」,反而若果否決政改,港人便有機會要「等一世」了。

普選特首無疑是香港政制發展的新里程,大家心水清的話,應可留意到中國內地這些年來的改變和逐步開放的成果。香港回歸至今,政制亦是一直在改革和進步。因此,我們怎能如此武斷地認為這個政改方案,必定會是終極方案呢?

根據《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需要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致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從來,任何先進國家或城市的政制改革,都是需要循序漸進,而不會一步到位的。美國的民主選舉都有篩選的成分,且曾經過多次進化而成。所以,香港政制若不向前行,可能永遠都原地踏步。但只要踏出第一步,那麼我們還有踏第二和第三步的可能。

至於現時的方案可否被稱為「假普選」?我認為普選無分真假,因為「普選」就是把選舉權延伸至該國或該地區每一名合資格的選民,因此若從字面解釋,任何一個地區或國家,按照當地法律,讓人民享有一人一票的權利,基本上便可以說是一場「真正的普選」。人民要爭取普選,也應該按照當地法律,爭取一套適合當地政情的選舉制度。換言之,香港也不能夠違背《基本法》上列明的規定,不遵從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另創一套普選制度。

民主需要不斷進化

香港回歸至今,經歷過數次特首選舉。事實上,這些選舉一次比一次進步、開放,候選人的競爭也一屆比一屆激烈。選舉委員會的人數由第一屆四百人,增至八百人,再增至一千二百人。因此,我相信,如果政改獲得通過,香港市民享有一人一票選特首的權利,未來的特首普選將會比以前更加激烈,候選人除了要向公眾交代政綱,以爭取獲得全港五百萬名合資格選民的支持之外,還需要與對手辯論,一較高下。試問這若不是真正的普選,那是甚麼呢?

民主需要不斷進化,並跟着時代的改變作出相對的優化。在我參與全國人大代表會議的經驗,我見證到中國不論是法律或政策都不斷地優化,因應時代改變和社會變遷,作出迎合社會需要的改動。一切所見所聞令我意識到,香港政改就算要袋住先,也不會袋一世。反而否決這次政改的話,港人可能需要等一世。下一次啟動政改五部曲的機遇何時再來?無人能夠保證。

中國民主制度正在進步,而香港正正是中國民主的試驗場,故我深信現時於香港進行中的,其實是在為十三億同胞的未來發展而做的。香港若成功實現普選,不難想像這對國家和香港的民主進程有多大影響。相反,如果不踏出第一步,如何能夠循序漸進地改變政制?我相信民意可以扭轉局勢,亦可以幫助議員們作出適合港人的選擇。沉默的市民是時候發聲了,請你們把心中所想的清楚地告訴議員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