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債網」負責人判囚緩刑

【本報訊】澳門一個「追債網」將大量債仔資料上載網站,網站負責人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被控「未履行資料保護義務罪」,其後又未按澳門司警的要求刪除相關內容,再被控「加重違令罪」。 案件昨日在澳門初級法院宣判,被告蔡其仁兩項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入獄三個月及五個月,合併刑期判囚六個月,緩刑兩年。

蔡其仁昨午二時許便已到達澳門初級法院,而列入證人名單的廈門遠華走私案主腦賴昌星胞弟賴昌圖、其姪兒賴文曲與外甥吳源坤均沒有到庭。案件於下午約三時半宣判,蔡兩項罪名均可於二十日內上訴。開庭時,檢察院希望呈交一份新文件證據,惟辯方律師表示審訊已經完結,不應再加入新證據,最後法官不接納文件。法官亦於庭上表示,呈堂的各種證據足以證明控罪,被告的解釋不被接受。

蔡其仁:會提出上訴

判案書指出,綜合已獲證明的事實,被告觸犯了被指控的犯罪行為;根據澳門《刑法典》,判囚不超過六個月者,可以罰金代之,但考慮到被告的人格及犯案性質,無論是廣泛抑或針對性預防犯罪,法庭均認為罰金達不到刑罰目的,故不能以罰款代替徒刑。

蔡其仁於庭後稱「唔理解法庭點解會咁判」,他堅稱自己只是追債網的Fans(支持者),而證人的證供亦難以證明他是涉事網站負責人,指「欠債還錢天公地道。」對於被判罪成,他將會提出上訴。

案情指,涉案網站名為「美好世界」,由被告創立及掌控,網站詳細列出多名人士的照片、電話、借據及出生日期等資料,以達到追債目的。惟根據澳門個人資料保護法,處理相關資料受法例規限,被告將個人資料上載至互聯網,已涉嫌違法,按澳門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判囚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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