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置居」月供上限倡不逾萬元

【本報訊】專供綠表人士認購的「綠表置居先導計劃」初步框架出爐。房屋署最新呈交的文件建議,以公屋四人家庭入息上限的四成作為申請人負擔能力的基準,即申請家庭月供不多於一萬元,按二十年供款推算,可負擔樓價約二百六十多萬元。至於轉售限制方面,房署傾向首五年只可售予綠表人士,首兩年更只可以原價出售,第三至第五年需按房署評估市值扣除購買時折扣,以杜絕炒風。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下周三將開會討論計劃框架,房屋署定出選址的準則,認為偏遠地區項目對綠表申請者吸引力稍遜,同時不建議選取會引致昂貴管理及維修費用的項目。

擬選在建公屋改造

據悉,房署認為項目應為獨立地盤,以免日後因業權問題而出現糾紛;至於單位配套設計將採用公屋標準,不會有所提升。為了讓「綠置居」盡快推出,房署建議從興建中的公屋項目選擇合適者改作綠置居,亦可考慮將興建中的居屋項目變成公屋規格。早前有房署職員透露荃灣德士古道地盤適合撥作綠置居。

綠置居折扣率將高於居屋,據了解,房署參考居屋定價機制後,建議以四人家庭入息限額的四成,作為評定負擔能力的基準,以現時四人家庭入息限額為二萬五千二百五十元推算,即申請人的每月供款不會多於一萬元。

限制轉售遏止炒風

至於轉售限制安排,房屋署擬定三個選項供房委會討論,包括沿用居屋做法及修訂《房屋條例》,以實施更嚴厲轉售限制等,但房署較傾向在綠置居出售後五年內只可向綠表人士出售的方案,單位在首兩年內需以原價出售,第三至五年則需經房署評估市值並扣除購買時的折扣,再行出售;房署亦計劃參考居屋第二市場做法,容許「綠置居」業主自行物色合乎綠表資格的買家,再由房委會提名,房署認為有關做法毋須修例,同時可遏止炒風。

另沙田區議會發展及房屋委員會會議昨討論火炭坳背灣街擬建四十六層高單幢居屋的項目,有區議員表示關注通風問題,又指項目現址為停車場,平日停泊多輛貨車,擔心改作住宅後會影響區內車位的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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