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被佔的官地位於元朗攸潭美,面積達二萬平方呎,土地夾於兩幅合共約三萬平方呎的私人土地之間,三地合併作出租場地用途的私人花園,場內有椰樹、園圃、組合屋,更有一個養有孔雀的禽舍,並可讓人租用作戶外活動。
擬檢控涉案人士
地政總署早前已經證實,該地有未經批准的建築物及園藝擺設,並已豎立官地告示牌,禁止再佔用該官地。該署昨日指出,涉事土地在限期過後仍被佔用,現已安排承辦商清理土地,並會徵詢法律意見,考慮對涉案人士提出檢控,惟涉案人士中未有發現有在職人員,但承認涉案人中有一名已經退休多年的非首長級人員,強調佔用政府土地屬違法行為,無論佔用人的背景為何,該署都會不偏不倚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