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港人入稟要蘭州市府履約建塔

【本報訊】一名香港居民透過律師昨入稟高院,要求法庭下令蘭州市政府履行兩份於十二年前簽訂的觀光塔發展合約。原告劉炳基,被告是蘭州巿人民政府。

入稟狀指,香港的一間公司黃河明珠投資有限公司,於二○○三年與被告簽訂兩份協議,打算動用三億五千萬元人民幣在蘭州興建觀光塔,並擬另用一百萬元人民幣與被告合資購入有關建設用地,但被告之後沒有把用地轉到黃河明珠投資的名下,被告於二○一二年更表示已把用地出售給另一地產公司。而原告在去年向黃河明珠投資買入黃海明珠向被告追討的所有權益和收債權,原告現興訟法庭,要求被告履行有關合約。

案件編號:HCA 83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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