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亂倫案事主稱六歲遭侵犯

【本報訊】在港已有妻兒的七旬小巴司機,涉嫌兩度與從內地移居香港的十六歲弱智私生女亂倫一案,昨在高院續審。事主X供稱,自己早在五至六歲於內地時已遭被告性侵犯,之後陰部便有痕癢狀況及流出分泌物,又指她是從電視中認識到何謂強姦,與被告在她年幼時性侵犯她的動作一樣。

七十一歲被告被控於一三年五月及七月某日,與當時十六歲的女兒X亂倫。對於辯方質疑X來港後擁有手機,為何不報警,X解釋當時以為被告會改過自新,故決定不報警。

案件編號:HCCC 39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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