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部分居屋及租者置其屋計劃單位有僭建及違規的建築工程。房屋署呈交立法會財務小組委員會文件指,房署獨立審查組二○一二至一四年間,每年分別勘察十八至二十幢居屋及租置計劃大廈,巡查有否違規及僭建工程,三年間共發出三千三百零八封勸喻信和一千一百六十張清拆令,要求清拆違例建築工程,預計一五年將勘察十八幢住宅樓宇。由於沒有發現嚴重樓宇失修情況,所以獨立審查組並無在一二及一四年間發出修葺令;同期則有一千二百八十封勸喻信及一千零八十四張清拆令已被遵從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