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基金治港

預算案指出政府建議設立「未來基金」,作為長期儲蓄,交由金管局做投資及管理,並期望年內落實。基金擁有的資產值龐大,一改過去的一貫投資策略,會以較進取的高風險投資,謀取高收益。

對此,金管局的能力受到關注。政府有需要為局方制訂相關的指引,更要強化問責及監管。雖然基金會受現行外匯基金投資管理的制度所規範,並接受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的監察,但是否足夠,值得商榷。

有評論認為,把巨額資產劃歸「未來基金」或其他基金,令每年財政盈餘大幅下降,可減輕派糖的壓力。政府公開否認有此考慮,表示有需要的時候,仍會派糖。但可以肯定地講,當盈餘的其中部分按規定有既定出路,減少派糖甚至不派糖的可能性大為提升,則是可以預期的事。

預算案涉及的理財哲學,再一次反映政府謀劃長遠及推動經濟發展的能力不足,寧做守財奴。用過去幾任財政司司長的說法,錢留在庫房愈多愈好,積穀防饑也。特區政府是全球最有錢的政府之一,水浸庫房之下,這裏投放幾百億元,那裏投放幾百億元,結果贏得「基金治港」之名。

「長遠財政計劃工作小組」的專家表示,政府的固定資產總值二千多億元,倘若出售棄置的高級公務員宿舍,可為政府帶來約五百九十億元。連同未來填海賣地,政府收益極其可觀,且源源不絕。十年之內根本不用考慮開徵新稅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