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第二階段諮詢仲有幾日就結束,人稱「民主阿婆」嘅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直到尋日先不甘寂寞出來建議一個騎呢方案,竟然將「候補人」變「候選人」,唔單止剝奪提名委員會嘅提名權,仲間接引入公民提名。而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就批評方案奇怪,認為「候補人」變「候選人」係偷換概念,唔可能符合人大「八三一」決定。
由民主阿婆創立嘅「香港2020」尋日就發表一個嶄新嘅政改方案,將候選人嘅入閘門檻降底到十分之一提委會提名,獲得一百二十名提委會委員提名就可以成為「參選人」,獲半數提委通過就可出閘成為「候選人」。不過,最騎呢都係投票程序,皆因出唔到閘都好,有足夠委員提名就可以成為「候補人」,照樣可以印個名係選票上面畀選民投票。既然出唔出到閘都可以被選,咁提名委員會點解仲要做出閘投票呢?
去到選舉階段,若果「候選人」得過半選票,即成為特首;但若果「候補人」係得票第二高或最高票嘅人,咁提委會就必定要任命佢為「候選人」,然後重新展開投票,呢個唔單止係間接公民提名,仲將提委會就會變成橡皮圖章!一個咁嘅方案,民主阿婆竟然仲敢死撐無違反人大「八三一」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