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出勤醉駕 救護員判社服

【本報訊】消防處一名救護員駕駛救護車送病人往醫院途中撞車,不但被揭發沒有攜帶駕駛執照,「吹波波」測試更顯示他體內酒精含量超標。涉案救護員早前在東區法院承認醉駕等三罪,昨被判一百小時社會服務令,罰款二千元,停牌六個月,以及自費修習駕駛改進課程兼支付堂費一千元。

廿七歲被告吳肇邦,現時遭停職,他承認醉駕、不小心駕駛及駕駛時未有駕駛執照共三罪。辯方求情稱,感化官對被告評價正面,相信今次是單一事件,建議他接受社會服務令,而被告將要面對紀律聆訊,他對事件亦深感懊悔,日後定必守法。

案件編號:ESCC 39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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