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多名受佔領行動影響的市民或商戶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分別向壹傳媒集團前主席黎智英和佔中三子等人索償,小額錢債審裁官下令將案件轉交區域法院作民事審訊,有關案件原本有十一名原告,但其中六人之前已撤銷訴訟,餘下五案昨在區院提訊。惟只有三宗案的原告到庭應訊,法官要與訟雙方先做文件提交的程序,案件押後再訊。
三名男原告分別是鄭玉佳、李林昌和周展圖,均是的士司機,他們控告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和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周同時控告黎智英,三原告索償款項由六千元至一萬多元不等。
眾被告均沒有到庭,黎智英由大律師蕭子謙代表,其餘被告由大律師李律仁代表。法官下令眾原告於下月十五日或之前,向被告和法庭呈交申索陳述書;被告則於五月廿七日前呈交抗辯書,原告再於七月八日作書面回應。原告之一的鄭玉佳在散庭後表示:「依家係打緊大老虎,好威猛,人哋係法律教授(指戴耀廷),我哋只係普通市民。」
餘下兩名原告,分別是自僱貨車司機葉福明和時裝店商人蔡俊傑,因昨日未有到庭,法官剔除該兩案,並下令此二人各付二千元訟費予被告。
案件編號:DCCJ 20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