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氹港女「假結婚」 髮型師與中間人受審

【本報訊】九十後港女透過手機程式交友結識一名同齡男髮型師,兩人拍拖約兩星期後,髮型師便疑聲稱要錢開髮廊分店,除「氹」女友代他向財務公司借錢外,更涉嫌與另一名中間人安排女友與內地漢「假結婚」圖利。女友在「婚後」要求髮型師償還財務公司的借款不果,始察覺被騙「假結婚」,遂報警求助。涉案髮型師及中間人事後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案件昨於沙田法院開審。

另要求往財務公司借錢

疑受騙女事主黃韻瑜(廿四歲)昨出庭作供,黃與任首被告徐朗臣(廿四歲)於一三年七月初開始拍拖。至七月中,徐稱急於開設髮廊,想借黃名義向財務公司借錢。又提議黃做「假結婚」,哄她「唔犯法、唔留案底」黃心軟答允。

同年七月廿五日,黃從財務公司借得八萬元交予徐。其後黃按次被告洪春天(五十多歲)之指示,去領取辦理「假結婚」文件,至八月廿一日,黃隨兩名被告到廈門,跟一名姓楊的內地男子辦理結婚手續,事成後楊向兩被告支付了「一疊銀紙」。黃返港後向徐追債遭拒,懷疑受騙於是報警。

案件編號:STCC 3488/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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