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鄭經翰豪宅僭建提覆核

【本報訊】前立法會議員鄭經翰位於山頂種植道的連天台頂層豪宅單位,被指在天台上僭建了一層建築物。屋宇署於三年前向由鄭經翰擔任董事的業主公司發出清拆令,但業主公司向建築物上訴審裁小組提出上訴,清拆令至今仍未執行。業主公司於三個月前上訴失敗後,昨日再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下令審裁小組重新考慮其上訴。

申請人Blendoran Limited,是涉案山頂種植道廿一號頂層單位的業主,由鄭經翰和勞錦嫦夫婦擔任董事,答辯人是建築物上訴審裁小組。入稟狀指,屋宇署三年前下令申請人清拆涉案單位天台上的一層僭建物,而審裁小組則於去年十一月指申請人無法證明該處並非僭建物,駁回申請人的上訴。申請人指,涉案建築物最遲於一九六八年已建成,已存在了四十七年,並且出現在同年獲批准的圖則上,因此可假定屋宇署曾批准興建該建築物。由於僭建可構成刑事罪行,本應由屋宇署舉證該處是僭建,但審裁小組卻把舉證責任轉到申請人身上,是犯了法律錯誤,申請人因此要求高院下令審裁小組重新考慮其上訴。

案件編號:HCAL 25/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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