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男子按摩 公民黨黃晙脫非禮罪

【本報訊】佔領行動期間身兼「佔中傳媒組」要員的公民黨總策劃幹事黃晙,涉在灣仔寓所藉詞按摩非禮一名新相識青年,案件在東區法院審訊,裁判官昨指男事主於受辱後無即時離開,臨走前還要跟被告握手甚至相約下次見面,由於其口供有疑點,故裁定被告非禮罪名不成立。

官:被告錄口供閃縮

不過,裁判官同時指被告向警方錄取口供時態度閃縮不盡不實,而正常的按摩亦不應包括接觸陽具。

卅五歲被告黃晙,被控約於去年八月三十日,在灣仔永豐街住所內非禮當時廿一歲的X。X指控黃在按摩期間觸碰他的肛門及陽具非禮。裁判官裁決時稱,事發的環境並不尋常,X竟會脫光衣服讓半裸的被告按摩近句鐘,而X指被告以近似手淫的手勢接觸其陽具,還說「我諗住你哋後生仔,呢一度要處理」,被告當時的意圖已說得非常明白,惟X竟未有即時離開,還要洗完澡才走。

裁判官續指雖然X在事發後即時致電給友人說「好驚」,但在三小時的通話內X無講清楚被告的動作,反而跟對方分享被告的背景。在事件報警後,X於另一活動上碰到被告時竟跟對方道歉,並稱「可能我哋有啲誤會」。裁判官直指X的證供未能讓法庭信納他是一個可靠的證人。

案件編號:ESCC 3697/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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