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F取款苛眼疾男恐等到盲

強積金制度苛刻早為市民詬病,即使打工仔生活突遇巨變,亦無法提早領取供款,血汗錢變成「有得睇、冇得使」。有職業司機視力出現問題,擬提前申領供款以應付醫療開支,卻被指不屬完全喪失行為能力而被拒,擔心「等到盲」或被迫退休始能取得供款。立法會議員批評現時條例過於嚴苛,建議盡早着手研究改善方案。

「睇右邊嗰時會有幾個影,有次天黑嗰陣過馬路就畀架車轆到隻右腳腳面,你叫我仲點樣揸車搵食!」四十多歲的蔡先生(化名)為職業司機,一年前開始發現右眼側視時會出現重影,到東區醫院求診後確診為甲狀腺機能亢進症引致重影。蔡擔心駕車時無法應付突變的路面情況,又因年紀漸長難以轉行,擬提早申領強積金治病,卻因未獲評估為永久不適合駕駛工作而無法申請。

「咩都唔做先啱條件?」

蔡不滿強積金條例缺乏彈性,令市民陷困,「係咪真係要等到盲咗、冇晒工作能力?定話要宣誓退休下半世咩嘢都唔做等攞綜援先啱條件?其實只係想有筆錢去私家醫院醫病,好番就再做到嘢啦!」

東區醫院發言人證實,投訴人確診甲狀腺功能亢進症,雙眼視力正常,惟右望時會出現重影,醫生曾解釋現階段不適宜駕駛車輛,故建議暫時從事其他工作,但因重影問題隨病情而變化,未能判斷是否屬於永久情形,或確定是否永久不能從事相關工作。

積金局發言人則稱,根據現行法例,若因患病而永久不適合從事原先工作,可以「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為由提前領取強積金權益,申請時需附由註冊醫生或中醫所簽署的證明。二○一三年共有逾七十億元強積金供款被提前領取,當中僅約一點五億元款項因市民完全喪失行為能力而被領回。

局部修改仍不觸癢處

「只要證明到係因為病情、受傷而暫時做唔到依家份工,同埋筆錢係用嚟醫病嘅話,就應該酌情處理。」勞工界立法會議員郭偉強建議政府適度放寬要求,以切合市民需要,「以前公積金可以拎出嚟做手術,反而依家強積金就唔得,真係有啲講唔過去。」

另一勞工界立法會議員鄧家彪亦認為,強積金計劃規定嚴苛,即使近日作出局部修改,如放寬預期壽命不足十二個月的病人提前申領供款,仍與市民訴求出現差距,「難聽啲講句,依家只係唔使筆錢變做遺產,我建議加設危疾清單,或者幫到個市民恢復工作能力嘅話,就可以預支住筆供款先。」鄧指外國如新加坡亦容許市民提早領取供款以支付住屋按揭、醫療或者升學用途,可作借鏡。

記者:呂耀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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