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首要目的將母公司清盤
由於原告甘健成已過世,現由遺孀代表提出終審上訴;被告一方是二弟甘琨禮及母公司Yung Kee Holdings Limited,與訟雙方昨均由律師到庭。終院上訴委員會昨裁決時指,本案涉及並無在港註冊的公司,究竟要跟香港有多少聯繫,香港法院才有權插手該公司事務的問題,此點牽涉重大廣泛公眾利益,因此決定受理案件。此外,終院亦會考慮,上訴庭推翻原訟庭關於琨禮欺壓健成的裁斷是否恰當。
上訴一方律師指,如在終審獲判勝訴,其當事人的首要要求,仍然會是將母公司清盤。如法庭認為應判收購股份的話,案件則很有可能要交還原審法官處理。
案件編號:FAMV 4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