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藏兒童淫照 督察將移交區院

【本報訊】撐「黃絲帶」的警務督察被指在佔中期間,涉嫌充當「無間道」用警隊電腦出賣同袍資料,兼藏有二百多項兒童色情片段及照片,案件昨於東區法院提堂。二十九歲男督察施恒被控不誠實使用電腦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兩罪,暫毋須答辯,控方指案件將轉交區域法院審理,並申請押後至三月十八日再訊,以等候相關轉介文件,獲法庭批准,被告期間獲准以現金一千元繼續保釋。

被告施恒,被控去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在北角警署取用一部屬於香港警務處電腦,而目的是為自己不誠實地獲得利益;他另被控在去年十二月一日,在其干德道的住所內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即儲存在他的筆記簿型電腦及一外置硬碟內共二百七十多個影像檔案及照片。被告現已被停職,但每天都要返回北角警署報到。

辯方指被告遭同袍誘導作供

控方昨向法庭解釋需要押後較長時間,除因涉案的電腦檔案數量龐大需時處理外,亦因案中牽涉不少敏感資料,調查探員在處理證物時要加倍小心,控方不反對讓被告保釋。辯方則向法庭投訴,被告在錄取警誡供詞前遭同袍誘導作供,法庭將之紀錄在案。

案件編號:ESCC 375/2015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