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具店男東主不滿女保險經紀邀其妻子玩「3P」(三人性愛),涉僱用三名十四至廿歲的男女教訓女經紀,警告她不要勾引有夫之婦,三名少年男女其後涉藉詞投保,把應約的女經紀毆至眼腫及搶去其手機變賣。涉案四人先後被捕,其中兩人日前承認串謀傷人及搶劫兩罪,其餘兩人不認罪,昨於區域法院審訊,控方傳召被指勾引人妻的女事主作供。
四名被告依次是佛具店東趙宇聞(五十三歲)、男學生黃建程(十六歲)、阮姓男學生(十四歲)及無業女被告余家欣(廿歲),四人被控串謀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嚴重傷害罪,第二至四被告另被控搶劫罪。首被告趙宇聞及姓阮的第三被告日前已認罪,正候判,其餘兩人昨日開始受審。
任職保險經紀的女事主李志蘭(四十二歲)供稱,她於二○○○年由四川來港定居,與首被告的妻子「阿芳」是「麻雀腳」,指「阿芳」與前夫離婚後才認識首被告。
去年六月廿二日,事主收到一名陌生人的手機訊息,邀約她面談投保,她遂應對方要求,翌日到旺角金雞廣場近後樓梯的貨升降機大堂等候對方,準備一同到樓上商談,但後樓梯突衝出三名青年,他們按下她頭部繼而扯她頭髮圍毆,三人搶去她的手袋及手機離開,她向保安求助及報警。警方其後拘捕四名被告。
控方昨亦播出次被告的警誡會面錄影,他指首被告知悉事主引誘其妻跟事主及事主男友玩「3P」,故非常憎恨事主,答應給予次被告一千元報酬,要求他約事主出來「打佢一身」,以及警告事主「唔好對有老公嘅人搞三搞四」。次被告遂約同第三、四被告一同動手,並私下協議搶走手機變賣。他們搶去手機後,丟棄記憶卡然後變賣手機,把三千元瓜分。惟因首被告要求取回事主的記憶卡查看,第二、三被告遂於翌日返回先達廣場尋找,結果被警察發現行蹤,將兩人拘捕。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DCCC 89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