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議員昨未經任何公眾諮詢,便自行通過將每周三立法會大會的一般完會時間,由晚上十時提早為八時「收工」,但議員人工卻沒相應調低。其實在回歸前的立法局及回歸初期的立法會,並無指定的完會時間,遇上議程多或議員太「長氣」,便須通宵達旦開會,到大約十年前才改為一般於晚上十時完會。而同期的議員人工,卻由回歸後的低位五萬四千元,三級跳至現今的逾九萬元,增幅高達六成八。
根據立法會秘書處資料,以往立法會大會一般在下午二時半開始,但沒指定完會時間,立法會主席有時會在午夜十二時前暫停會議,於翌日下午二時半復會,但遇上議程較多及有急切性時便通宵開會,試過連續三日兩夜、四日三夜「直踩」。
直至○四年的第三屆立法會,議員認為通宵開會太過辛苦,最終改為提早於早上十一時開會,若餘下議程不大可能於大約午夜前完成,便會於晚上十時左右休會,翌日下午二時半復會。到○八年起的第四屆立法會,再為改於翌日早上九時復會。在佔中期間,立法會以安全理由改於八時完會,在清場後再恢復十時完會。
議員工時不斷減,人工卻不斷加。回歸前的立法局一般議員酬金為每月五萬七千三百三十元,其後發生亞洲金融風暴出現通縮,議員月薪一度跌至○四年的五萬四千一百七十元低位。其後經濟好轉,議員月薪亦逐年按通脹上升,在○八年及一二年換屆時,更先後獲大幅加薪兩成及一成六,達到現時的九萬零七百七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