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康邨 房署卸字訣 滲漏冇理修

租置屋滲漏十個月,管理公司維修歎慢板!列入「租者置其屋」計劃的沙田博康邨,其中一座天台疑進行工程後導致頂層單位滲漏,事件拖拉近一年未解決,滲漏範圍卻趨嚴重。立法會議員指房署出售屋邨後仍擁有部分業權,應督促管理公司盡快維修,確保樓宇質素,而非卸責了事。

「天台未整之前都冇事,點知整完過咗一排就滲水,仲要愈滲愈嚴重,之前用三個水桶接水,依家要用五個!」王小姐指年逾七旬的母親獨居於博康邨頂層單位,去年初鄰居天花滲漏,管理公司遂於天台進行工程,不料竣工後家中天花卻出現滲漏,每逢下雨天即室內滴水,需以「水桶陣」應對。

焗瞓「水床」 出入驚跌倒

她稱:「阿媽出街要用拐杖,如果行出行入戟到水桶跌親就大件事。」王小姐雖曾向管理公司投訴,惟問題一直未解決。

王小姐又稱,滲漏日益嚴重,擔心天花滴水波及電箱,「阿媽成個夏天都冇開過風扇,話驚漏電。」王又指除客廳外,滲漏已蔓延至房間,令睡床幾成「水床」,「我知管理公司好似有喺天台鋪過帆布,但都冇用!」

房委會發言人指出,有關單位已透過「租者置其屋計劃」出售,法團亦已接收屋邨管理權,包括公用地方管理及維修。上述所指的天台位置為公眾地方,屬法團管理範圍,房委會作為未出售單位的業主代表亦關注事件,並將個案轉介管理公司跟進。

管理公司:需展開鑿工程

管理公司發言人承認,去年三月接獲頂層單位住戶投訴,指每逢持續大雨後天花即出現滲漏,故不排除雨水從天台地面滲漏,去年五月已進行翻髹天台地面工程,惟情況未有改善,八月在天台鋪上大型防漏膠布亦未能解決問題,故需進行天台地面開鑿工程。由於招標過程及法團召開會議及審批需時,加上與外判承辦商商討及配合天氣後,工程已於本月上旬開展。

「房署雖然賣咗條邨,但都仲有部分業權,係業主立案法團代表,所以有責任去提醒法團做好維修!」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麥美娟指管理公司與房署同樣責無旁貸,又指房委會於出售租置屋邨時留有款項作維修保養基金,管理公司應加以善用,「滲水一開始唔解決,只會愈嚟愈嚴重,甚至影響樓宇質素,到有咩事就已經太遲,法團要付出嘅代價更加大。」

記者:詹海萍

攝影:黃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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