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病人組織批評部分新藥物的審批過程緩慢,冀加快審批程序。癌症資訊網主席吳偉麟指出,治療癌症爭分奪秒,否則或錯過最佳治療時機。衞生署資料顯示,上年度共有十四種新藥成分提交立法會審議,涉及十三款藥物,其中四款需時四個月時間才獲通過,包括治療乳癌及大腸癌藥物。
五十四歲的趙桂芬三年前確診乳癌,除了在港求醫外,亦在內地嘗試各種療法,治療花費逾百萬元,最終在港接受混合化療藥物後病情受控。為了治病,趙桂芬賣掉資產,亦與丈夫離異,但她從沒放棄自己,堅定地說:「無嘢重要得過自己條命。」她說,有心理準備現時使用的藥物隨時出現抗藥性,便要轉用其他藥物。
吳偉麟說,不少病友與趙桂芬一樣,願意花任何代價去治療。治療癌症藥物不多,新藥對於病友來說是新希望。不過,病友組織發現,最近有幾種癌症新藥在立法會通過審議註冊需時較長。
衞生署表示,上年度共有十四種新的西藥成分提交立法會審議,當中十種約一個月即獲通過,四種需四個月才完成審批。當局已提出修訂藥劑業及毒藥條例,若草案獲通過,日後便能恢復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審批新藥,加快藥物註冊。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崔俊明指,即使新藥未註冊,但如有緊急使用必要,醫生仍然可向衞生署申請使用,衞生署去年共接獲四千四百多宗此類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