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亞洲電視因欠薪引發清盤危機,更可能因此遭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撤銷牌照。欠薪員工可向法院申請將亞視清盤,根據相關《廣播條例》訂明,如持牌人並非為合併或重整而遭強制清盤或自動清盤,行會有權撤銷該台免費電視牌照。不過,由於撤銷牌照有一定程序,例如通訊事務管理局須進行公開聆訊,預計需時至少數個月,故亞視應不會即時「熄機」。
根據《僱傭條例》,僱主如在工資期到期後一個月仍未發放工資,僱傭合約會被視為變相解僱,員工即可申請將欠薪的公司清盤,以追討欠薪。根據《廣播條例》第三十二條「撤銷牌照」訂明,如持牌人並非為合併或重整而遭強制清盤或自動清盤,行會與通訊局可以書面通知撤銷有關牌照。
除清盤外,如持牌人多次違反章程的牌照條件或其規定,亦會遭撤銷牌照,以亞視為例,其牌照規定,每日須在其中、英頻道播放最少兩次詳盡新聞,暫停播放即屬違例,初期會遭通訊局罰款;如情況持續未有改善,更會遭撤銷牌照。
不過,撤銷免費電視台牌照有一定程序,通訊局須按照條件進行研訊,程序包括向涉事持牌人送達書面通知,指明通訊局正考慮撤銷其牌照,而持牌機構可在接獲通知書起計二十八日內回應通訊局,通訊局再考慮該回應並進行公開聆訊,預計整個過程至少要數個月始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