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食物及衞生局前局長周一嶽任主席的平等機會委員會爆出「不平等」勞資糾紛!曾主理歧視條例檢討公眾諮詢的前總平等機會主任束健銘,疑鼓勵教會人士去信平機會反性別歧視立法,遭定性角色衝突,工作了十八年亦不獲平機會續約,離職前更罕有遭周一嶽發信要求簽署協議,規定不可對外發放平機會負面消息及就事件寫道歉信,方可獲取八十多萬元約滿酬金。束批評周一嶽的無理要求是「濫權」,竟將約滿酬金變成「掩口費」,今日將到勞工處投訴平機會單方面更改僱傭條件。
平機會回應指不會評論個別內部僱傭事件,由於涉及員工個人私隱不便透露詳情,委員會是遵照既定人事管理制度及恰當程序,考慮多方面因素後決定。委員會亦按照既定程序,經專責小組,恰當處理束健銘的投訴。假如有關員工作出與事實不符或帶有對委員會誹謗或中傷的言論,委員會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利。
任職平機會十八年的束健銘,今年七月接獲平機會通知約滿後將不再續約,但沒有充分解釋,疑與他年初投訴上司性別歧視,分配工作不均被秋後算帳。
本身為基督徒的束健銘八月時被指涉嫌鼓勵教會人士去信平機會,反對諮詢中的歧視條例內建議,以抵銷同志團體的聲音。最終,平機會為可能引起公眾對該會的誤解致歉,並暫停束的職務。束不認為上述事件有問題,強調當時只屬私人場合,亦不曾提供意見書範本供教會人士去信平機會。
今年十月約滿前,束指突接獲周一嶽發出的協議書,要求他承諾不會發放平機會負面消息,以及需要就「教會分享事件」道歉等多項條款,才獲發放八十六萬七千多元約滿酬金。他批評簽署協議書並非慣常做法,「無理威逼利誘,放棄應有權益,你認為我行為不檢應啟動紀律程序,非一人(周一嶽)決定」。
勞工處回覆指,根據《僱傭條例》,僱主不可以單方面不合理地更改僱傭合約條款。根據《僱傭條例》,如僱傭合約沒有明文規定僱主可以作出該項更改,僱員可向僱主提出補償的申索。然而,如有關更改是僱主基於條例訂明的正當理由,包括僱員的行為、工作所需的能力或資格、裁員或其他真正的業務運作需要、法例的規定或其他實質理由,則不在此限。僱主僱員雙方如就以上情況有爭議,最終以法庭裁決為準。
記者馮淑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