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計劃制訂政黨法,堵塞黑金亂港的漏洞,無疑用心良苦,但在反對派阻撓之下,能否成事,不能不令人懷疑,正如二十三條立法遙遙無期一樣。大家都知道,由於法律缺失,本港的所謂政黨五花八門,亂象叢生,尤其接受捐款更是完全無王管,導致外部勢力有機可乘,透過資助反對派政黨操控政局,終於引發這場佔領鬧劇。
明眼人都看得出,佔領行動背後有外部勢力的資金和身影。淫賤黎過去兩年向反對派政黨及個人秘密捐款逾四千萬元,而且全部透過那位曾從事情報工作的美國人之手,當中到底有何玄機,不問可知矣。沒有人會嫌錢腥,淫賤黎不是開善堂的,壹淫媒業績更是頻頻見紅,這些錢從何而來,不是很耐人尋味嗎?撇開淫賤黎這筆不說,李卓人的職工盟被踢爆歷年來收受美國政治組織一千三百萬元巨額資助,已足以證明外部勢力無孔不入。佔中搞手一直否認外部勢力參與其中,根本是睜眼說瞎話,就以戴耀廷來說,他與美國政治組織關係密切,已是人盡皆知的事實,這還有甚麼好抵賴的。
毫無疑問,制訂政黨法是有實際需要的,問題在於反對派政黨不會乖乖就範,他們不想作法自斃,必然百般阻撓,可見這又是一場硬仗,何時才能落實,只有天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