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有理有利有節謀劃長遠

為時近八十天的「佔中」、「佔領」、「雨傘運動」未能逼朝廷在政改問題上讓步,反而在民意戰、法律戰中處於極劣勢而被當局清場擺平,在政治上算是失敗了。它承擔兩大後果:一是法律後果,要負起法律責任,對此,香港警方已明言在三個月內完成調查,包括查清「佔中」的主導者;二是政治後果,他們提出的政治訴求更無被朝廷考慮的希望,北京會更加收緊政改防線和條件。

「佔中」觸犯了法律,眾所周知,佔領者不自辯、會「認罪」,香江法律將會處罰。但這類罪,香江法律不會重判,不會有阻嚇作用,更難將其「消滅」。這類刑事罪由「政治抗爭」而起,他們還會覺得政治上很光榮、很有承擔,甚至能喚醒民眾,他們「犯罪」的過程,當局調查的過程,刑事檢控的過程,法院審案判案的過程,都是政治博弈法律的過程,是他們宣傳政治主張的過程,他們在法律上受懲,在政治上則贏得機會和表現。這是法治不能解決政治問題甚至增加問題的局限,他們正是要利用犯法而彰顯政治。

不過,事情還有另一面:他們以「知法犯法」而打政治仗,也會大失民心。法治百多年來深植香港社會,深得民心,為某種政治訴求,哪怕是民主普選訴求而傷害法治,擾亂經濟民生、社會秩序,這種行為多數市民不會接受。同時,大家不無疑問:以破壞法治而爭得的民主會是「好東西」嗎?

今次「佔中」敗於法治、敗於民心,反對派在政改問題上爭取訴求就難免底氣大洩,朝廷和香江府衙聲勢更振,北京更加強硬,得勢不饒人可以預期。然而,「佔中」失敗、朝廷政改立場更硬,民心之戰的相互關係仍有短期和長期的利弊互見、此消彼長之變化,當局有理、有利、有節統籌大局、謀劃長遠,是為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