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再禁台兩公司油品進港

【本報訊】台灣坑渠油風波爆發逾兩個月,但當地繼續有新產品牽涉其中,香港食物安全中心遂於昨日發出針對台灣油的第三道《食物安全命令》,昨午起禁止台灣「北海油脂股份有限公司」及「協慶企業有限公司」食用油及由其油脂製成食物進口,食物商亦要十四日內回收受影響食物。

44%受訪者減外出用膳

台灣坑渠油及早前上海福喜食材風波禍及香港,有政黨上月電話訪問了近一千八百名市民,四成四被訪者因而減少外出用膳,逾四成人認為港府在食安事故後未能即時清晰地向公眾發放資訊。

台灣當局本周一公布「北海」及「協慶」涉嫌以非供人食用油品攙雜食用油,再加工製成豬油出售。

香港食安中心昨指,由於有理由相信「北海」及「協慶」油品很可能不宜供人食用,因此雖然本港早前已停止所有台灣食油進口,但仍有需要繼九月十四日及上月二十九日後,發出第三道命令,明確禁止「北海」及「協慶」食用油及由該等油脂製成的食物進口,並強制要求食物商回收產品,任何人違反命令,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十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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