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昨刊登報章聘副秘書長,該職位主要負責秘書處的內部行政工作,並非處理投訴,屬加開職位,換言之,監警會日後將有兩名副秘書長,申請人須擁有最少十五年管理工作經驗,其中最少十年為管理層人員,月薪為公務員薪級表第四十五點,約八萬九千五百元。
監警會前任主席翟紹唐在任時要求增加一個副秘書長職位,以便兩名副秘書長各司其職,一人專責處理投訴及推廣,另一人負責內部行政工作。監警會在招聘廣告中指,申請副秘書長的入職條件除須持有本港大學學士學位、擁有最少十五年管理工作經驗,包括人力資源管理,其中最少十年為管理層人員;申請人亦需具有豐富及全面的辦公室管理經驗,包括企業管治、人力資源、財務、公共關係等;而具公共機構及會務支援工作經驗會優先考慮,於本月十四日截止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