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在台灣租屋卻大肆破壞單位的「港女租霸」曾麗雲及邱曉彤,因偽造文書、竊盜及侵佔罪被當地法院判囚五個月,兩女近日刑滿出獄,將於今午遣返香港。據悉兩女將被台灣入境管制五年,此後才能申請入境,屆時有關部門將嚴格審批申請。
據了解,二十歲的曾麗雲及十九歲的邱曉彤,將於今天下午乘搭飛機從台灣返港,機票由她們在監獄服刑時領取的作業金自費負擔。台灣傳媒早前報道,兩女分別於上月十九日及二十四日在宜蘭監獄服刑期滿,事後被送往宜蘭收容所等候遣返,消息指二人返回收容所後「脫胎換骨」,變得合群及有禮貌。
事件追溯至今年一月十八日,曾、邱兩女持觀光簽證赴台,謊稱是台灣大學生並冒用友人證件,在台北市大安區租住套房,期間於士林夜市一店舖內偷走兩頂鴨舌帽,隨後欠租不辭而別。
房東遲遲未見二人交租,上門赫然發現兩女弄得屋內凌亂不堪,隨處亂扔垃圾和疑染有經血的衞生巾,又倒煙灰進坐廁造成淤塞,並割破梳化及偷走液晶電視等,於是報警。警方曾在淡水尋獲兩女,惟二人卻變裝染髮潛逃墾丁及台南等地,並再次塗鴉破壞旅社房間,至三月中旬才於台南落網。
檢方事後以偽造文書等罪起訴曾、邱二人,庭審期間兩女表示因家中發生不快事情而結伴來台,並當場落淚認罪。最終台北地院認為兩人年紀尚輕,且有悔意,加上受害人願意和解,判處二人監禁五個月及拘役四十天,並可以約五萬港元代替服刑,惟兩女無法繳交罰金入獄。
據悉兩女服刑期間,再被檢方查出她們抵台首晚曾在夜店偷竊一名魏姓女子的手袋,並以盜竊罪作出起訴。
曾、邱二人搗亂投宿套房及旅舍鬧得滿城風雨,甚至被批為「香港之恥」,不少台灣屋主擔心港女租霸再赴台搗亂,台灣的移民署日前表示將對兩女實施五年境管,限期結束後亦會嚴格審核二人的入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