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海濱管理局 最怕說易而行難

香港素有東方之珠美譽,不僅有舉世聞名的天然良港,而且有美麗動人的海濱風光,可惜一直沒有被好好利用,以致明珠暗投,風光失色。港府研究復研究,諮詢又諮詢,計劃成立海濱管理局,負責日後海濱的規劃、設計、發展、營運、管理及推廣等工作,出發點無疑正確,奈何當局一向議而不決,加上社會阻力重重,海濱管理局何時才能橫空出世,實在令人懷疑。

維多利亞港是香港的標誌,兩岸海濱全長七十三公里,港府認為大有潛力打造成世界級海濱,既可以帶來龐大商機,又可以提供休閒設施,更可以增加旅遊資源。然而,由於過去沒有專責機構統籌,海濱發展步伐非常緩慢,迄今只有約十分之一海岸線建成海濱長廊,而且斷斷續續,雜亂無章,可謂暴殄天物。一直以來,海濱發展項目需經過多個部門審批,一般需時五年,若要與其他公共設施如醫院、學校等競逐資源,時間可能更長;加上受制於架構及條例,當局往往傾向以劃一方式管理,導致海濱的設計單一,欠缺創意。由此可見,成立海濱管理局確有實際需要,一來可以消除政出多門的弊端,加快行政效率,二來可以負責統籌、協調及推動,令資源更加集中,合理利用。

事實上,立法會三年前已通過一項沒約束力動議,支持成立海濱管理局,而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轄下的海濱規劃事宜小組亦曾經向港府提出相關建議,惟當局一拖再拖,至今還在紙上談兵。發展局昨日起展開第二階段公眾諮詢,並舉辦首場公眾論壇,有人擔心海濱管理局淪為大白象,有人則擔心受到立法會拉布影響,相關條例草案隨時要拖到二○一七年才可以通過。

市民的擔心並非沒有道理,海濱管理局營運模式將會參照西九管理局,如果當局不能吸取教訓,誰也無法保證不會重蹈用人不當、嚴重超支的覆轍。更何況,在泛政治化的今天,行政立法關係惡劣,反對派議員揚言展開全面不合作運動,務必令港府施政寸步難行,成立海濱管理局的計劃恐怕也難逃被狙擊的厄運。

知之非艱,行之維艱。港府去年曾舉行海濱發展研討會,邀請了新加坡、澳洲悉尼、新西蘭奧克蘭及加拿大溫哥華等相關人士分享發展海濱的成功經驗,認為發展海濱可達到四大目標:一是有助促進城市的經濟增長;二是可以吸引更多旅客,推動旅遊業發展;三是可增加城市的知名度;四是可提升宜居環境。對此,相信多數市民不會有異議,問題是,如果當局無法消除政治阻力尤其是通過立法會這一關,縱有再好的計劃,又有甚麼用呢?

說到底,香港社會內鬥內耗,已到了不分是非、不論對錯的地步,有人為反對而反對,為拉布而拉布,沒有多少人關心經濟和民生議題,遑論發展海濱。香港沉淪,豈是無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