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講場:放生佔中 「弘」揚犯法?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系教授陳弘毅尋日話,政府取消同學生對話激發起更多人上街,覺得佔領行動持續落去就會影響市民生活同學生學業,應該盡快完結。佢仲向政府獻計,話政府可以考慮吓運用酌情權,如果佔領行動喺一定時間內完結,政府可以諗吓寬大處理,唔對參加佔領嘅人及領導者提出檢控。如果按照陳弘毅咁講,咪即係叫政府放生班公然違法嘅佔中發起人同組織者,例如佔中發起人戴耀廷、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及學民思潮黃之鋒?況且佔中相關發起人都承認過今次行動係違法,如果承認過違法都放生,香港法治精神真係蕩然無存,係咪想鼓勵啲人不顧後果去公民抗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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