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最高檔喉舌《人民日報》最近被中紀委高調「專項檢查」,內容有三:一是維護黨的政治紀律;二是遵守新聞宣傳紀律,防止有償新聞、新聞敲詐等不正之風;三是選人用人和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情況。
《人民日報》乃中共中央機關報,正部級單位,「地位崇高」,影響重大。中紀委對其展開「專項檢查」,乃歷史上頭一遭。公布這個消息時,報道人民日報社召開了有關會議,「傳達學習王岐山和中央紀委領導關於巡視工作的講話精神,對人民日報社開展專項檢查工作作出部署」。
在中紀委的「專項檢查」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有償新聞和新聞敲詐」問題,這個問題涉及貪腐罪行。在此之前,中紀委已經對中央電視台展開了反貪腐行動,有多人被帶走調查,涉嫌大搞「有償新聞」和「新聞敲詐」。其實,內地媒體上上下下都搞有償新聞和新聞敲詐由來已久。最初是記者和編輯的「個人行為」,收紅包,「改善待遇」,為「送紅包」者寫「繕稿」,塗脂抹粉,「變相賣廣告」,忽悠讀者、觀眾。後來成了單位行為,成了媒體廣告部門和新聞部門共同操作的「活兒」,「吹捧歌頌」與「無情揭露」都是「來錢的路子」,都可以用錢「擺平」。猶如貪腐法官「吃了原告吃被告」,像中央電視台、《人民日報》這種最頂級的中央媒體,「所吃」對象也都「非富即貴」,錢銀交易豬籠入水也。
內地官媒從來就是「黨的宣傳工具」,政治需要第一,政治紀律肅然,必須大量報道弄虛作假;「黨的新聞工作者」要昧着良心胡說八道。改革開放後,「黨的新聞工作者」又被金錢所惑,被物欲橫流所捲,貪腐之風刮進官媒,沆瀣一氣,更加昧着良心弄虛作假、胡說八道。這些年,中共媒體亂政禍國,摧殘世道人心,於今最烈最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