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變成佔港,民主便變成反民主。公民抗命,首先承認本身行為非法,並願意承擔相關責任。可是,公民抗命演變成佔據交通幹線,封鎖政府有關建築,已經不止於公民抗命,而是近似反政府的政治鬥爭。此所以外國喜歡將之形容為「雨傘革命」,因為要求梁振英下台不只是抗議,而是帶有明確的政治要求。縱使其後為怕民眾背棄,示威組織者調整要求,改變訴求,卻明顯是策略上的讓步,而非真心實意地放棄推翻政府之目的。
泛民議員提議在立法會內提不合作政策,便是示威維護者把戰線伸延到立法會內,內外結合,目的還是倒政府的台,不像歷年六四晚會、七一遊行那樣,表達了提議便回到體制內。
政治鬥爭是不講道理的,或許它可作為爭取民主的手段,本身卻絕不民主。鬥爭涉及權謀,權謀在於趁人不備,故只是密室內策劃,不可能公開透明討論。佔中以至佔港便是密室策劃的成果,當中哪有民主地大家參與決定呢?而鬥爭只求手段,便不可能公平、公正、公義,各種謠言、謊言都可美化為策略,各種流氓、暴民行為都可說是為達目的之必要手段。鬥爭不管黑與白,強硬地簡單化為絕對的正義與不正義、合理與不合理,其中沒有道德是非,聽不進不同意見。
或者政治鬥爭策劃者或示威組織者並非愚妄狂熱,惟他們要營造的群眾行為便要這樣盲目,否則他們不可駕馭和利用。我擔心佔中變成政治鬥爭,會長期破壞香港的民主傳統與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