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學民思潮黃之鋒及黎汶洛去年十‧一成功通過安檢進入灣仔金紫荊廣場,但於升旗儀式開始前遭數名在場保安人員帶走,黎汶洛早前入稟高等法院提請司法覆核,又向法律援助署申請法援但被拒,最近向高院上訴,昨經過聆訊後,黎獲判得直。
黎汶洛引述法援署代表稱,此案涉及公共空間爭議,舉例指銅鑼灣時代廣場的公共空間是由管理公司代理,但金紫荊廣場的升旗位置,當時由主辦升旗的民政事務總署管理,屬於私人場地,並非公共空間,因此認為案件「無得打」。聆案官何志賢表示,金紫荊廣場容許公眾出入,並非只限獲邀嘉賓進場,不能與時代廣場的情況相提並論,又認為是次案件有合理勝算,終判處黎上訴得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