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國柱報道】競爭事務委員會今日公布執法指引初稿,諮詢公眾,十二月底把初稿提交立法會,期望明年正式落實《競爭條例》;據了解,指引重點之一是「控制轉賣售價」,而「最低零售價」正是最常見的一種控制轉賣價。近年深受港人喜愛的購物平台「淘寶網」,正有不少供應商設「最低零售價」,倘分銷商違規更會被罰;競爭事務委員會委員鄭建韓指,上述行為很大機會涉牴觸明年實施的競爭法,因令市民「買貴嘢」,又新例可規管涉及網上的跨境行為,建議有關商戶立即停止有關行為。「淘寶網」發言人則回應稱,淘寶網作為開放平台,不會審查商戶的廣告是否含有價格要求訊息,又稱歡迎公眾對違規行為進行舉報,以維持一個健康的網購環境。
本報記者瀏覽淘寶網有關銷售商的版面,發現不少供應商均明文規定分銷商要以「最低零售價」或「統一標價」出售貨品,原因是防止惡性競爭、確保分銷商利潤等。而供應商更會同時訂立違規罰則,如首次違例者給予警告,再犯則直接取消代銷資格的條文或停止供貨。
不過,本港競爭事務委員會委員鄭建韓指,淘寶網上的相關行為很大機會違反明年實施的《競爭條例》,原因是設「最低零售價」會損害消費者權益,因所有貨品均以指定價格出售,消費者變相無法從「格價」中獲益。根據外國經驗,設最低零售價一般會令貨品價格上升,換言之,消費者要「捱貴嘢」。
至於供應商以設最低零售價可防止惡性競爭的辯解,鄭認為是謬論,更反駁道:「即係話要跟個底價賣嘢,咁變相咪限制咗商戶唔可以透過減價來競爭,咁點會係防止惡性競爭呀?」鄭又指日後生效的《競爭條例》,如有境外營商活動影響香港市場的競爭,競委會是有權規管此類跨境反競爭行為,又指不論相關的反競爭行為是在網上或實際的營商環境裏發生,競爭法均能規管。
香港最快明年才能規管最低零售價,但內地於○八年已實施《反壟斷法》,更開出不少天價罰單,不少正針對「最低零售價」,較受注目的六間奶粉生產商涉對分銷商限制最低銷售價,違者遭罰款或限制供貨,最終六家奶粉商被罰六億七千萬人民幣(約八億五千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