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藏械案再檢三槍二千彈

【本報訊】日式連鎖快餐店一名男高級經理,涉嫌在寓所私藏五支真槍、廿七支氣槍及九千多發子彈,被控無牌管有槍械罪,案件昨於荃灣法院再訊。控方透露,在被告還押期間,警方揭發再有六個郵包寄到其家,內有三支真槍及二千多發子彈,又指首批檢獲五支真槍的鑑證報告仍未完成,裁判官將案押後至十二月十八日再訊,被告繼續還押。

還押期收到槍械郵包

控罪指,被告黃建偉(卅八歲)於今年六月廿八日在黃大仙沙田坳道寓所內,無牌管有兩支手槍及三支來福槍。據悉,被告在六月尾被捕收押後,被告的家人先後收到六個寄給被告的郵包,於是聯絡警方,警方發現內有三支真槍及二千多發子彈。

案件編號:TWCC 1918/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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