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財委會今年六月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時遇到示威,其中十九名示威者被控非法集會、企圖進入立會大樓、襲擊及妨礙立法會人員等十二罪,昨在東區法院分五案提堂,法庭把五案分別押後至十月廿七日和十一月五、六日再訊。眾被告獲准保釋後,在庭外批評警方刻意在罷課期間及「佔中」前夕才正式起訴。
由於被告眾多,加上前來旁聽人士,法庭昨出現「逼爆」情況。聆訊時,「佔中行動」女義工陳玉峰的胞弟陳白山,自稱在同一示威中被捕但仍未被起訴,昨亦趁機向主控官展示身份證「自首」,並大叫「依家即刻告我」,警員一度欲將他「挾」出庭,陳最後服從裁判官指令在庭內保持安靜。
十九名被告中包括多名學生,年齡由十五至四十一歲不等,其中十三名被告梁曉暘、黃浩銘、劉國樑、梁穎禮、林朗彥、朱偉聰、何潔泓、周豁然、黃姓十五歲中三學生、嚴敏華、招顯聰、郭耀昌及黃根源,被控於今年六月十三日在香港連同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及企圖以強行進入立法會大樓地下大堂,各人毋須答辯。
而被告梁曉暘、黃啓曦、曾浚英、陳俊彥及伍華漢,則被控在六月十三及十四日,分別妨礙或襲擊七名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其中曾、陳及伍不認罪,梁和黃毋須答辯。另外,被告葉寶琳、張漢賢及黃根源則各被控於今年六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逗留時未有遵守秩序,各人亦否認控罪。
案件編號:ESCC 3383、3347-50/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