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傳道人涉淫脫罪 爆粗避傳媒

【本報訊】已婚男傳道人於三年前於聯校活動中認識同是基督徒的少女,兩人以契爺契女相稱一年後,他涉嫌兩度非禮當時年僅十五歲少女及與她性交,因而被控非禮和非法性交共三罪。案件原本昨於區院開審,但控方指少女因事件而情緒受困,故不想「逼」她出庭作供,遂決定對被告撤控。當庭釋放的被告,離開法庭後遭傳媒追訪及拍照,他一邊在馬路狂奔逃走,一邊爆粗罵記者:「癡×線!」顯得甚為狼狽。

四十九歲被告陳永忠,原被控在一二年七月一日至卅一日間,及於同年九月一日至十一日間,兩度在女事主X的鰂魚涌家中非禮當時十五歲多的X;被告另被控於同年九月十二日,在X家中與X非法性交。據知,被告在事件後在所屬教會絕迹,並轉行做司機,現時則無業。

女事主不願出庭作供

控方昨在庭上指,經心理醫生和社工評估,認為不應「逼」X出庭作供,遂撤銷被告控罪。戴口罩掩臉的被告離開法院時,遭記者拍照,他馬上折返法院內躲避。約四十五分鐘後,他更戴上鴨舌帽和以圍巾包裹頭部,登上的士圖離開,但仍遭記者圍着拍照,他隨即棄車跑向另一方向。而記者們返回法院之際,冷不防被告又突然在馬路上狂奔,並指罵記者:「癡×線!」然後登上另一輛的士離開。

案件編號:DCCC 50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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