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追新iPhone訂金 內地商舞刀

從事手機生意的內地男商人欲趁開售的iPhone6熱炒圖利,早前來港向一間手機公司訂購三百部、共值二百八十萬元的iPhone6,擬運返內地出售。惟他聲稱該公司未能依時供貨,加上iPhone6近期炒價回落,他擔心會「炒燶」下,遂登門要求取消交易,討回五十萬元訂金。但遭東主拒絕後,商人一怒之下竟取出帶來的菜刀揮舞,最終惹上官非。被告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恐嚇罪,被判監四個月但准緩刑兩年。

卅一歲被告劉偉被控在九月廿二日於紅磡維港中心內恐嚇事主謝偉燦(廿九歲)。辯方昨求情指,被告與事主素有手機生意往來,而事主亦有替被告撰信求情;辯方又指因店方有延誤,未能依時在本月十九日交付該批iPhone6,令被告未能在熱賣期運回內地出售,同時iPhone6的價格回落,被告因生意或有虧蝕,才想取回訂金,並非有預謀犯案。

官接納衝動犯案 判緩刑

控方表示向事主查詢後,事主堅稱已準備了該批iPhone6,但因該批貨總值二百八十萬元,被告只付了五十萬元訂,有感被告未付尾數才沒有交貨,最終被告上門要求取消交易和取回訂金。

裁判官判刑時直言,了解iPhone6是新產品,價格會隨着時間而出現很大差距,所以交收時間對營商者尤其重要。而被告所付的五十萬元訂金亦非小數目,故接納他因一時衝動才犯案,加上沒有證據顯示他曾用刀指嚇事主和傷人,故准他緩刑處理。

案情指,被告向事主的公司訂購了三百部iPhone6,並支付了五十萬元訂金。被告案發時到事主的公司,要求退訂,期間與事主起爭執,被告並拿出菜刀揮舞,有職員見狀報警拘捕被告。在警誡下被告表示無意傷人,因未能收到iPhone6,憤怒下才揮舞菜刀。

案件編號:KCCC 357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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