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委會這發明,愈看愈可愛。建制派如是說,的確可以理解。政改框架出台前後,有一種說法叫「易地而處」,如果你是泛民,便該換位到建制的立場想想,比如老董說的,香港開埠一百七十多年以來,殖民地時代誰做港督,老百姓何曾有機會發聲?回歸十幾年,終於有機會一人一票,真係唔要?
好了,現在泛民議員說要集體否決政改,果真是「有票,真係唔要」。建制又會否換位思考一下?所謂理性與務實,要衡量最簡明的是對照法,站在泛民議員的立場,便會考量原地踏步抑或政改框架,哪一個對泛民較有利?
比如二○一二年的特首選舉,泛民可有一個正式提名的候選人,然後有競選活動,又有電視辯論,民間更可以直接搞甚麼電子投票、實體投票,不算合法,可也不違法,便算名正言順。一旦通過政改框架,泛民興許還有一人被推薦入閘,卻沒可能取得過半提名出閘,不是正式候選人,則往後的一切競選活動也不會發生。
打個比喻,就像跳水,原地踏步不過是七人評判團中有六個建制派,泛民怎麼跳也不會拿冠軍;如果接受政改框架,評判團不再評定冠軍誰屬,卻來評定誰有資格出場,泛民便連跳台都上不了,還有甚麼由觀眾一人一票評分可言?原地踏步,泛民是輸在小圈子選舉;接受政改,更提早輸在小圈子提名,於泛民而言,便是實質倒退,否決框架反而務實得很!
原地踏步雖說不會當選,卻起碼全程參與,藉着競選過程來宣揚政治理念。民主最可貴的東西就是參選、競選,不是誰當選、誰落選,叫政客接受沒有競選過程的選舉,還有甚麼理性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