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無窗花 可要求業主安裝

【本報訊】市民租住單位,如發現設備有缺陷或安全上不足,可直接向業主提出改善。美聯集團董事總經理黃子華稱,由於安裝窗花費用都是一千幾百元,業主為求盡快租出,應樂意安裝。假如業主不肯付錢,租客只要經業主同意,可自費安裝。如租客瞞着業主安裝,只要搬走時拆除,回復窗門原狀即可。發生今次悲劇,如證實租客無做好安全措施,可能要自己負上責任。

家庭有小童 梳化勿放近窗邊

香港保護兒童會總幹事蔡蘇淑賢指,梳化或櫈子放近窗邊,小童往往循此爬上窗,安裝窗花必不可缺。她又謂,小童睡覺隨時會醒,家長無可能廿四小時睇住,因此需隨時聽到其聲音。家長上廁所不關門,或在睡房安裝收音器,小童發出聲音可即時聽到,確保安全。

香港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何愛珠稱,有小童家庭,必須安裝窗花,罅隙又不可太闊。此外,電掣、藥物、利刀等危險物品亦應收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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