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打尖」遭干涉 內地婦傘篤孕婦肚

【本報訊】內地婦在港陪堂妹排隊交保險費時「打尖」,一名懷孕六個月的準媽媽不值所為與內地婦爭執,並用手機拍下其容貌。豈料內地婦竟用雨傘篤孕婦腹部,最終被捕;而孕婦事後腹部感到不適送院,幸證實無恙。被告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裁判官判刑時指港人自幼便學習要排隊,插隊等同冒犯港人,嚴斥被告出手傷害孕婦理應判囚,但體諒她當時亦遭人拍攝冒犯,最終判她罰款一千元。

官寄語兩地互相尊重

持雙程證來港的卅五歲被告謝巧玲,任保險經紀,昨應訊期間不時掩臉哭泣,她被控在今年七月廿六日,於尖沙咀廣東道的英國保誠保險大樓八樓內,普通襲擊馮姓女事主(卅多歲)。辯方求情指,事主當時曾挑釁被告,叫她「返大陸」,她一時衝動才犯案;又指被告事後亦遭丈夫「批判」,着她要控制情緒不要衝動行事。

辯方續指,被告因本案需留港,未能返回內地照顧七歲女兒,亦因未能聯絡保險客戶,或會失去工作。故被告已吸取教訓,不敢再犯,並向事主道歉。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中港融合彷彿很難,看似兩地人民不時爭執,互相排斥;但官仍深信大部分港人並非如此排斥內地人,認為兩地各有文化,寄語港人和內地人各自要尊重對方的文化。

案件編號:KCCC 2898/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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