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張五常再敗訴 先賠14萬訟費

經濟學者張五常幕後操控的古董店,就一幅於○七年在店內失竊的陳逸飛名畫《水鄉》,民事控告一間畫廊接收該失畫並向對方索償。高院於今年四月作出兩項判令,不准古董店在現階段提交專家證供,以及要古董店支付三分之二訟費予被控畫廊。古董店一方不服,上周申請上訴許可。上訴庭昨判決指古董店根本不應提出有關申請,駁回其上訴許可外,並要它支付今堂的訟費,金額暫時是十四萬元。

原告是西岸國際有限公司經營的古董店「蒲公英金石畫廊」(下稱蒲公英),是張五常亡母遺下的生意,被告潔思畫廊有限公司(下稱潔思)。蒲公英一名女僱員於○七年偷去店內四幅名畫,包括一幅陳逸飛的《水鄉》,有人其後把失竊名畫賣給潔思,潔思再將名畫轉售。

《水鄉》不止一幅 申改答辯書

潔思後來尋回當年轉售的《水鄉》,欲交還予蒲公英時,對方卻否認該幅就是店內失竊的名畫。潔思後來更發現以《水鄉》為題的陳逸飛名畫原來不止一幅,遂向高院要求修改答辯書,以撤回之前潔思承認曾處理過蒲公英失竊的《水鄉》這項說法,結果在今年四月獲高院批准;高院當時頒發上述兩項判令,包括不准蒲公英在現階段提交專家證據,並要它支付潔思三分二訟費。

「先修好狀書再提專家證據」

蒲公英遂就該兩項判令申請上訴,上訴庭昨判決指,蒲公英現階段應先修改好自己的狀書,並留待日後才考慮提出專家證據;由於高院在四月時所作出的判令沒有錯誤,故駁回蒲公英的申請。上訴庭並指,蒲公英根本不應提出今次申請,因此下令它需支付今堂訟費予潔思。而潔思昨就蒲公英先後兩次的申請,提交兩份文件予上訴庭,要求索取共約十四萬元訟費。上訴庭下令潔思先將兩份文件合併,並給予蒲公英回應的機會,稍後才再釐定它最終需支付的訟費金額。

案件編號:HCMP 1228/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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