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問卷套資料誘買倫敦金

市民做街頭問卷慎防被騙!近日接連有市民於銅鑼灣與灣仔街頭受陌生人邀請進行問卷調查,有人疑取得受訪者個人資料後,即以投資公司經紀身份游說投資倫敦金,相繼有長者及主婦不敵經紀連串攻勢而中招,更因授權經紀處理買賣而血本無歸。立法會議員直指有關問題已持續多年,要求當局盡快立法監管。

經紀每日致電 轟炸式游說

「一個七十幾歲嘅老人家點會識咁多投資嘅嘢,個經紀擺明呃老人家錢!」何老太早前行經銅鑼灣時,被邀接受問卷調查,老太不虞有詐提供個人資料,翌日即有投資公司經紀來電游說何老太投資倫敦金。何老太女兒指經紀每日致電,母親因不勝轟炸式游說而以十八萬元投資,「冇幾耐個經紀就話蝕晒,叫阿媽加注翻身,仲同埋阿媽一齊去銀行攞咗九萬蚊出嚟加注!」經紀日前再要求加注十二萬元,何老太始感被騙告知家人。

向多部門投訴 均不獲受理

何指事後曾向多個政府部門包括警方、證監會甚至金管局投訴,皆被指並非職權範圍而無法處理。

陳女士(化名)亦有類似遭遇。「佢話做問卷,問我『搭車貴唔貴』之類,然後叫我留名同電話做紀錄,我好心幫佢,點知搞到依家咁!」年近六旬的陳日前在灣仔候車,期間一名陌生人走近要求「幫手做問卷」,陳不虞有詐,未幾該陌生人即來電表露投資公司經紀身份並推銷投資倫敦金。

簽署授權書 未有細閱條款

陳抵不住對方游說而應邀見面,經紀即取出「授權書」要求簽署,「份授權書仲厚過本書,我話要睇條款先簽,佢就叫我唔使理,我同佢講到明蝕到二萬五蚊就退出,點知佢蝕晒我啲錢都唔同我講!」陳最終不但積蓄耗盡,更欠下十二萬元債務。

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委員鄧家彪批評當局一直未就倫敦金買賣行為作監管,即使市民懷疑受騙亦求助無門,要求正視。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言人說,如使用他人個人資料進行直銷活動者須事先通知當事人,倘需更改收集資料目的,亦需獲當事人自願和明確同意,否則即觸犯刑事罪行,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港幣五十萬元及監禁三年。

警方發言人則說,會就涉及刑事成分的金融投資糾紛舉報調查,同時呼籲市民應提防任何聲稱能帶來豐厚回報的投資,購買複雜的投資產品前亦應向專業人士尋求意見。本報曾向何女士與陳女士所指投資公司查詢事件,惟至截稿前未獲任何回應。

記者:楊育輝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