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刀集:只供換 不給選

政改方案被拉倒的機會大,但政府的工作還是照做,所謂第二期諮詢,要討論的是如何確保可以產生二至三個候選人;普選時是票多者勝,還是當選得票必須過半;白票如何計數等等。雖然明知會白忙一場,但選舉規則還是要定好。

選舉本是你情我願,但按框架要去到普選階段,得先過兩關,說是按照第四屆選委會,頭一關要得逾八分一提委提名「入閘」,第二關是篩選階段,便要逾半提委支持「出閘」。

如此選制,不怕人多,就怕人少,如有四人合格,還可以得票最高的三人為正式候選人,問題是如果逾半提委支持的不足二人,則必然要重新提名,重提又必然要有提委改變初衷。這種選制等於明說提委會的集體意志,不是個別意志的集體反映,提委根本沒啥自由意志,而是冥冥中由一個上意完全支配。

候選人數的限定,一來是淡化過去小圈子選舉,特首被欽點的形象,特首不只靠提委會提名誕生,而是經過一人一票洗禮。

再來是避免自動當選,維持建制內競爭,特首上場不是中央欽點,如果多數人認為特首做得不好,想要連任便要問選民。有競爭性的選舉規定,等於給予選民對當屆特首投一次不信任票的機會,叫當特首的人醒醒定定。

特首普選框架限定候選人數,體驗到所謂主權,篩選部分反映阿爺對誰當特首有話語權,然後一人一票選特首,阿爺又不用承擔任人不善的責任;於民主而言,實際效果是只供換,不給選。

前後三個特首,都由小圈子選出,表面上民望不彰不在講,私底下阿爺更可能有所不滿,也不願再為未來特首的管治包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