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特首普選框架出籠,一如之前吹風,過半門檻,提委會如選委會四大界別和一千二百人組成,以及特首候選人二至三人,成為白紙黑字的法律。同時,人大說明,如果「不要」,就原地踏步。泛民中人都表示不可接受,於是佔中不可避免。之前,三禪已提過「佔中之後又如何」的問題。當下,既然原地踏步也是不可避免,那麼所有香港人都要想,原地踏步又如何?
人大決定這三條,看來一年多前李飛等到深圳吹風已經定下。當時,中央就很清晰表明特首候選人由提委會集體意志決定,並暗示「過半」是集體意志的體現。
事實上,當時中央除了聲明特首須愛國愛港人士擔任,並已在制度上設計了擋住泛民的模式。這點,當時三禪猜到了,但是沒有想到這三條以人大決議的方式提出,以為還是由特區政府提出正式的政改方案時提出。顯然,北京對於香港的政治形勢了然於胸,並且深思熟慮與泛民攤牌方式和部署。
試想,這三條如不是由人大以法律決定的形式公布,而是由特區政府提出,那麼梁振英和政改三人組恐怕即時陷入困境甚至絕境。而這會兒,梁振英只不過是執行人大決議的角色,特區政府完全沒有了責任,戴耀廷的所謂進入「全面抗爭」的時代,也只能將矛頭指向中央。角力的雙方完全不對稱,而且「自殘」式的抗爭只能使北京丟面子而沒有太大實利方面的損失,相反,抗爭者則因為損害香港市民的利益而損失社會基礎,並因此難以持久。
還是那句話,泛民未來是仍在體制內還是體制外抗爭?也許原地踏步的特區政府,歡迎泛民走上街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