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合資格適齡學童的家長如欲經「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為子女申請明年九月入讀官立或資助小學一年級,以及經自行分配學位申請某一所官立或資助小學,可由明天(三日)起向子女所屬幼稚園或幼稚園暨幼兒中心索取小一入學申請表,並須於本月廿二日至廿六日期間將申請表遞交到所申請入讀的小學。
教育局指出,所有在○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出生的本港兒童,如尚未入讀小學及從未曾獲派小一學位,均可申請參加一五年九月入學的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當局提醒家長,填寫小一入學申請表的居住地址時,必須填寫真確的居住地址。若家長被發現虛報假住址以獲取學位,子女的小一入學申請將作廢,獲派學位亦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