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船務公司女文員向稅局隱瞞父親已過身,在一一年至一二年的連續兩年內,於報稅表中虛報與父同住及要供養對方,圖騙稅局批予二萬二千多元免稅額,最終被揭發。正值懷孕的女文員在今年五月於荃灣法院承認兩項逃稅的傳票罪,被判入獄四周。她不服刑期過高,昨於高院上訴得直,獲改判緩刑十八個月,另兩罪需各判罰七千元,即共罰款一萬四千元。
上訴人陳文欽(卅七歲)的代表律師昨表示,陳現已懷孕近八個月,快將臨盆,希望法庭以人道理由減刑,法官最終裁定她上訴得直並准她以緩刑處理,毋須入獄,判決理據稍後以判詞下達。陳早前承認在一一年六月及一二年五月的兩個稅務年度中,虛報過世父親仍健在的資料,企圖逃避薪俸稅,惟稅局亦對其免稅額的申請起疑,兩次都沒有批准其申請。
案件編號:HCMA 36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