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黃金電腦商場一間電腦店,前日遭一名黑衣男偷走一部值三千多元的手提電腦,店內閉路電視攝下整個過程,店主指為免對方斷送大好前途,呼籲他於三日內將電腦交還,便不作追究,否則會公開其容貌的照片追緝,但法律界人士指即使店主不報案,警方亦可立案跟進處理。
遇竊電腦店在福華街黃金電腦商場二樓,店舖將多部手提電腦擺放在陳列架上,供顧客試用。
前日下午一時許,店員發現一部標價三千二百八十八元的手提電腦不翼而飛,翻看閉路電視錄影,發現是被一名穿黑衣、卡其色短褲及白波鞋男子偷走,他早前進入店內,於手提電腦旁駐足,期間行動鬼祟,似是觀察是否有店員在附近,以身體遮擋着,快手將一部粉藍色手提電腦摺合,可能當時聽到店員的聲音,即時縮手,過一會再走近目標,將電腦快速放入手上的膠袋,隨即步出大門離去,過程僅約兩分鐘。
由於該店店員正忙於其他工作,未有即時發現。據姓李店員表示,每部陳列的手提電腦均有接駁防盜警鐘,不知為何沒有鳴響,估計是被人先拔走電源,令防盜系統停止運作。
店員慨嘆偷竊是不智行為,一時貪念即會斷送美好前途,故與東主商量後,決定不會報案,惟黑衣男需於三天內歸還電腦,否則會將拍攝得到黑衣男容貌的照片公開,以儆效尤。他又透露,該店近日亦曾被偷走其他貨物,將會加強保安措施,如在每件陳列品繫上鐵鏈。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店主私下訂立條件「私了」事件,是不恰當做法,因賊人確已犯法,即使店主不報案,但警方在其他途徑,如網上片段得悉事件,均可立案跟進,以盜竊罪將涉案者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