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廿二歲女子向警方聲稱遭一名五十多歲男子強姦,惟警方調查期間,她涉嫌與四名在逃人士向該男子勒索,要求取得兩萬元「掩口費」以平息事件,否則會傷害該男子的家人,男子最終雖「就範」付款,但事後亦報警求助。女子上周四被捕,由強姦案的懷疑受害人變成被告,控以一項勒索罪,昨解往觀塘法院提訊後,繼續收押候訊。
報稱無業的陳姓女被告,被控在今年八月十一日,於慈雲山環鳳街的一間遊戲機中心內,與其他不知名在逃人士,為使自己獲益而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男事主X交出兩萬元。被告暫毋須答辯,提出以一萬元保釋外出但被法庭否決。裁判官將案押後至十月十三日再訊。
案件編號:KTCC 3952/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