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吳儀形象顧問偕子遭追債

【本報訊】曾擔任前國務院副總理吳儀形象顧問的宋麗娜,她與其子三年前購入位於香港元朗加州豪園A期的獨立屋,其後母子把該獨立屋作出多次按揭貸款。母子繼今年四月遭提供三按的貸款公司入稟高院追討欠款後,昨日再遭提供二按的財務公司入稟高院追債,並要收回獨立屋。原告領達財務有限公司,被告依次是宋麗娜及簡偉聖。入稟狀指兩被告在一二年七月十八日,將該獨立屋二按予原告後,至今仍未還款,入稟狀未有透露欠款金額。

案件編號:HCMP 2017/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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